時間:2019-11-25來源:匯易同閱讀:1825次
工齡是指職工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的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工齡的長短標志著職工參加工作時間的長短,也反映了它對社會和企業的貢獻大小和知識、經驗、技術熟練程度的高低。下面小編來給大家講講關于工齡的那些事兒。
工齡如何計算
1.連續計算法,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如果職工被錯誤處理,后經復查、平反,其受錯誤處理的時間可與錯誤處理前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和平反后的工作時間,連續計算為連續工齡。
2.合并計算法,也叫合并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后兩段工作時間合并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后的連續工作時間可合并計算。
3.工齡折算法。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如井下礦工或固定在華氏32度以下的低溫工作場所或在華氏100度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工作的職工,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在此種場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個月計算。在提煉或制造鉛、汞、砒、磷、酸的工業中以及化學、兵工等工業中,直接從事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在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從事此種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個月計算。
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在內,但計算連續工齡時不應包括一般工齡(一般來說,因個人原因間斷工作的,其間斷前的工作時間只能計算為一般工齡)。確定職工保險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備退休條件時,一般只用連續工齡。所以一般工齡已經失去意義。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制度以后,以實際繳費年限作為退休和計發養老保險待遇的依據,之前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或連續工齡計算應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的規定計算,即“滿”一個周年才能算一年。
工齡分為兩種,一種是“連續工齡”,即累計工作的時間年限;另一種是“本企業工齡”。
如何計算企業連續工齡?
1、企業轉讓、改組合并原有職工仍留企業工作的,其在轉讓、改組合并前的工齡計入本企業工齡。
2、職工因工負傷停止工作的醫療期間,全部計入本企業工齡。
3、職工因患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的醫療期間,在6個月內的,計入本企業連續工齡。
4、超過6個月病愈后仍未回原企業工作的,除超過6個月的期間不計入工齡外,其前后本企業的工齡仍應合并計算。
5、職工留職停薪期間、留用察看期間,計入本企業工齡。
1.帶薪年假
《勞動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帶薪年休假是指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其中:
職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職工在同一或不同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2.醫療期長短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醫療期是企業不得因員工生病或其他法定原因而不再雇用的保護期間。這個期間與勞動者的實際工齡以及在本企業的工齡有關。依據工齡的長短,勞動者可以享受到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對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癥、精神病、癱瘓等)的職工,在24個月內尚不能痊愈的,經企業和勞動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
3.探親假
對職工探親假規定:
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
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予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4.養老金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越高,則計算的基本養老金越高。
工齡指從事腦力或體力勞動,以工資收入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資料來源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就形成一年工齡。工齡是用于計算退休金等福利待遇的一項重要依據。一般情況下,被確認為幾年工齡,視同繳納幾年社保,工齡越長,享受的福利待遇越高。
5.經濟補償金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6.出境地離職費
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凡不符合退休退職條件,而獲準出境定居的在職職工,出境前應書面報告原工作單位或隸屬的管理機構,并辦理有關離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終結養老保險關系等手續,原工作單位可發給其一次性的離職費,其標準是:
連續工齡滿一年至十年的,每年工齡發給一個月的本人標準工資;
連續工齡十年以上的,從第十一年起,每滿一年工齡發給本人的一個半月的標準工資;
連續工齡不滿一年的,按一個月計發,但發給離職費的總額,以不超過本人二十四個月的標準工資為限。
這樣算來,出境地定居離職費與工齡也有一定關系。
7.對部分勞動者的特殊保護
“工齡”關涉在用人單位以經濟性裁員以及以無過失解除勞動合同時,部分勞動者的特殊保護。
對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勞動者,用人單位不能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的原因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所以,法律對于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時間長,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這類相對就業能力較低的勞動者,予以了特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