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8-19來源:匯易同閱讀:811次
當前的工作有五險一金,到手月薪3500;
如果辭職去干沒有五險一金,到手月薪6000的工作,到底劃不劃算呢?
在老夏看來,五險一金并不能簡單地折算成金錢,與單純的薪資作比,
因此也沒有劃不劃算的說法。以下是個人針對題目給出的解讀。
月薪數字的多少我們無可糾結,其關鍵在于“五險一金”的有無。
所謂“五險一金”,指的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五種保險與住房公積金一項,是企業給予員工的幾種保障性待遇的通俗合稱。
當員工面臨年老退休、體弱患病、工傷工病、生育療養、失業無業的問題時,“五險”就發揮了它對應的作用,幫助員工與企業共同渡過難關;
而住房公積金,則是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員工可以享有多種購房相關的福利性待遇。
作為社會保險與福利體系,“五險一金”能夠極大地保障與助益員工身為“社會人”的工作、生活。
“五險一金”根據具體的地域位置等因素不同,其繳費范圍、繳費基數、繳納比例也并不完全一致,但都是由企業與員工各自承擔一部分。
“五險一金”是現代企業通常除去員工工資最大的一筆財務開支,也是企業招賢納才的基礎條件。
正在從事的這份工作擁有完整的“五險一金”與3500元的月薪,這是相對較為正常的企業員工薪酬待遇。
根據《社會保險法》,企業少繳、不繳員工“五險一金”其實是違法的,第二份工作雖然月薪達6000,但其實就屬于后者。
正如上文所述,簡單地進行折算比較其“性價比”,做出“劃不劃算”的判斷,其實是沒有什么現實意義的。
“五險一金”是國家標配,是員工個人的基本保障,它的有無其實象征著企業的正規與否。
無論是什么類型、規模的企業,“五險一金”都是必不可少的;
而一個連“五險一金”都不具備的企業,想必在入職后的福利待遇上就會有顯著的差異。
這些企業的福利況且不談,它們往往也深知自己做法可能帶來的嚴重后果,甚至連勞動合同都不完善,法規法律在企業內部都不過是一紙空文。
即便是未來申請勞動仲裁維權也是頗為困難。
或許不少人都默認了這種非常規企業的存在,認為強調“五險一金”就是理想主義的表現,但如若不正規都成為常態,那職場就將淪入病態。
誠然,“五險一金”可以換算成很可觀的一筆數字,甚至遠超過6000與3500月薪之差,有些人會認為題中的觀點是“飽漢不知餓漢饑”的表現。
月薪倒手就是實際的錢,而“五險一金”無異于鏡中花、水中月,又有何用呢?
人生苦短,遇到大災大難這些社會保障甚至都不能保住分毫,還不如較高的月薪實際。
這種觀點是短視的表現,或許白紙黑字看來并沒有太多表現力,但當你出現醫藥上的開銷,你會發現“五險一金”之一的醫保到底扮演了怎么樣的角色。
正所謂“命運無常,人生如戲”,誰也無法確保未來會是什么樣的,“五險一金”就是對未知的保障。
經過上文的分析,我們無法得出“劃不劃算”的概念,但必然已經對應該選擇哪一份工作有了自己的判斷。
前一份工作“五險一金”齊全,月薪相對較低;
后一份工作“五險一金”全無,月薪適當稍高。
兩者兩相比較高下立判,選擇不辭職,留在這個工作崗位才是最理想的選擇。
試想,一個連“五險一金”都未曾交齊的企業,又有什么是值得信任與交付的呢?
盡管你現在的崗位薪資較少,但仍有較大的上升空間;
如果辭職選擇那份工作,不但一切都沒有保障,而且犧牲“五險一金”換來的那份收益也是不多。
人在職場,所追求的主要是薪資待遇、職業前景與自我實現三個層面,很
多時候辭職都是為了爭取更好的工作待遇,但題中過于強調薪資待遇其實顯然有所偏失。
薪資待遇是很重要,但在做出辭職與否這種重大抉擇之前,你也要更多地兼顧其他兩者。
在題中無法得到這兩份工作其他方面的信息,你的訴求應不僅僅只包括薪酬水平,
還要有兩份工作的綜合比較,最終到底或去或留,都取決于你所做出的這個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