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6-19來源:匯易同閱讀:1513次
調銀行賬戶、進銷比對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
稅務處理決定書
京稅稽二處〔2019〕6000412號
北京某某華創貿易有限公司:(納稅人識別號:xxxxx105MA005K8Q2B)
我局(所)于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5月22日對你(單位)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增值稅專用發票47份(發票代碼:1100182130,發票號碼為:20865336-20865360、13591526-13591535,發票代碼:1100162130,發票號碼23291239-23291250,金額合計4691268.26元,稅額合計750602.74元),增值稅普通發票88份(發票代碼:1100162320,發票號碼08967768-08967775,發票代碼:1100174320,發票號碼73068261-73068300、94635506-94635545,金額合計7653605.18元,稅額合計648506.82元)情況進行了檢查,違法事實及處理決定如下:
一、 違法事實
1.你單位直接走逃失蹤不納稅申報。你單位自2018年7月起未申報納稅,2018年09月13日被主管稅務機關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朝陽區稅務局第七稅務所認定為非正常戶企業。
2.你單位進銷項比對嚴重不符。根據防偽稅控系統及電子底賬查詢系統的詳細貨物清單發現,你單位在檢查期間進項為移液器,銷項為電解銅、油泵、控制器等,進銷不符。
3.你單位交易資金信息不真實。檢查組到中國工商銀行調取你單位資金流信息,發現你單位開戶賬號與下游企業無交易資金往來。
根據以上查實情況和已經獲取的證據認定你單位在沒有真實的貨物交易情況下,對下游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47份,金額合計4691268.26元,稅額合計750602.74元,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88份,金額合計7653605.18元,稅額合計648506.82元。
二、 處理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第一項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的規定,對你單位開具的47份(發票代碼:1100182130,發票號碼為:20865336-20865360、13591526-13591535,發票代碼:1100162130,發票號碼23291239-23291250,金額合計4691268.26元,稅額合計750602.74元,價稅合計5441871元)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定性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對你單位開具的88份(發票代碼:1100162320,發票號碼08967768-08967775,發票代碼:1100174320,發票號碼73068261-73068300、94635506-94635545,金額合計7653605.18元,稅額合計648506.82元,價稅合計8302112元)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應定性為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你單位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及普通發票的行為涉嫌犯罪,按規定移送公安機關。
限你(單位)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按照規定進行相關賬務調整。
你(單位)若同我局(所)在納稅上有爭議,必須先依照本決定的期限繳納稅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項繳清或者提供相應擔保被稅務機關確認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申請行政復議。
二O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無獨有偶!虛開不止一起!
根據上個月國稅局在新聞發布會上公布的數據顯示:2019年一季度全國稅務部門共計公布“黑名單”案件3467件,其中,虛開發票案件就占了3261件。
各位會計注意了!稅務稽查重點在這里!
1、增值稅零申報
零申報恐怕是一些投機企業常用的手段了。可長期的零申報是有很大風險的,倘若零申報持續時間達到6個月,稅務機關就會對企業展開分析調查,確認企業是否存在隱匿收入等問題。
2、稅負率異常問題
各個行業的平均增值稅、所得稅稅負水平在當地的稅務系統中都是有所記錄的,一旦企業平均稅負超過20%,稅務機關就會對其進行納稅評估,要知道不正常的稅務異常一直以來都是稅務稽查的重點!
3、進項發票對比問題
這部分是金稅三期和稅務局的審查重點!主要審核發票內容是否一致性和稅率的準確性
四、稅收優惠企業認定問題
對于那些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一直都是清查的重點。就比如前一陣的假高企摘帽!
五、農產品抵扣問題
免稅的農產品一直都是虛開發票的主要源頭之一,因為像農業合作社這類農業生產者可以享受自產自銷的的農產品免稅的政策,而這些免稅的農產品給下游采購開具的銷售發票是可以抵扣進項稅的,這就使一些企業動了歪腦經,打起了虛開發票的主要。因此國家現在對虛開農產品發票的行為查的很嚴,一旦發現,必將嚴懲。
六、發票用量有出入問題
稅務機關每個月都會對企業所使用的發票數量、種類、領用存情況以及購領發票數量和實際使用數量之間的出入進行嚴格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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