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3-29來源:匯易同閱讀:1170次
根據國稅局總最新規定,自4月1號開始,增值稅進項抵扣的范圍又有增加,納稅人在國內的旅客運輸服務過程中取得的火車票、汽車票、飛機票等客運票也可以作為增值稅進項稅抵扣憑證了。要做好國內旅客運輸客票的進項稅抵扣請記住以下4點。
1、注明旅客身份信息
只有取得的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鐵路車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才可以作為增值稅進項稅抵扣憑證。對于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不能作為進項稅抵扣憑證。
2、交運客票的進項稅額計算
納稅人取得符合規定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和火車票的進項稅額抵扣稅稅率為9%,其中航空電子客票與燃油附加費的總和為期含稅金額、火車票的票面金額為火車票含稅金額的。
納稅人取得符合規定的公路、水路等客運票的進項稅額抵扣稅稅率為3%,其中票面金額即為含稅價格的。
以上客票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含稅價格÷(1+稅率)×稅率
3、取得增值稅發票的進項稅額計算
納稅人在國內客運服務過程中取得增值稅發票的,進項稅額為發票上注明的稅額。
4、僅限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客票
納稅人取得的國際旅客運輸服務客票,因為國際客運服務本身是享受增值稅零稅率的免稅政策,因此國際客運服務的客票不能作為進項稅抵扣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