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3-05來源:匯易同閱讀:1615次
一、勞務派遣員工算工齡么?
勞務派遣員工是需要計算工齡的。
二、勞動派遣人員工齡如何計算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0條規定: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
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
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所以在實施條例頒布之后,勞動者再被派遣的,工齡仍然連續計算。
三、被派遣勞動者如何維護權益
(1)依法與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65條規定: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36條、第38條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2)工資福利待遇
①《勞動合同法》第63條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
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②《勞動合同法》第61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③《勞動合同法》第58條規定: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④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
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3)被派遣勞動者的政治權利
《勞動合同法》第64條規定:被派遣勞動者有權在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四、勞務派遣工的工齡可以連續計算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規定,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
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
原用人單位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
與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新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在計算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的工作年限時,
勞動者請求把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工作年限的,人
民法院應予支持。用人單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屬于“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
新用人單位工作”:
(一)勞動者仍在原工作場所、工作崗位工作,勞動合同主體由原用人單位變更為新用人單位;
(二)用人單位以組織委派或任命形式對勞動者進行工作調動;
(三)因用人單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導致勞動者工作調動;
(四)用人單位及其關聯企業與勞動者輪流訂立勞動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勞務派遣是一種新型的勞動關系,所以,勞務派遣是會計算工齡的,因為勞動者與派遣單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派遣員工依然享受得到養老保險、退休金等福利。